轉知衛福部公告: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應完成本部認可訓練,始得繼續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
- 自110年1月1日起,凡執行「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中CA01~CA04、CB01~CB04及CD02等項目者,均需依規定完成衛福部認可訓練始可提供服務。
- 至衛福部認可訓練係指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之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8小時線上課程(不含個案討論與分享,需完成課程並通過評量測驗及格,始得列印學習證明)及地方政府自辦之個案研討4小時實體課程,共2類合計12小時訓練。
- 專業服務人員應於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