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中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The Nurses Association of Taichung City

常見Q&A

問題類別:
繼續教育
 問題: 沒有執登需要換照嗎?請問歇業後重返職場需要準備繼續教育積分嗎?沒有執業可累計積分嗎?
回答:

(一) 證書永久有效,更換的是執業執照,沒有執業暫時不需要換照。

(二) 若逾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

1.歇業未超過2年,維持原執業執照所載之有效日期。

2. 歇業超過2年,應備執登前一年內20點積分(不限課程屬性),其執業執照更新日為執登日+6年;或於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內備妥120點積分即可。

(三) 若逾原發執業執照所載應更新日期者:

1.歇業未超過2年,執登前請備妥120點積分(執業登記日往前推算六年期間所累計之積分才能計算),其執業執照有效期為復職日+6年。

2. 歇業超過2年,應備執登前一年內20點積分(不限課程屬性),其執業執照更新日為執登日+6年;或備妥120點積分(執業登記日往前推算六年期間所累計之積分才能計算),其執業執照有效期為復職日+6年。

(四) 沒有執業仍可累計積分,如果參加護理人員的繼續教育課程,積分會自動累計在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之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

 

 
會員專區
 問題: 請問可否在離職日前辦理執照註銷手續??
回答:

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11條規定,不論離職或到職,一律需於離職或到職當天才能辦理手續,無法提早辦理。若有個人特殊問題可直接洽詢衛生局,電話04-25265394。

各項業務辦理檢附資料及申請表格連結社團法人臺中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tcnurse.org.tw)

 
會員專區
 問題: 請問何時要辦理執業登記??
回答:

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第1項:「護理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故「依法應於到職當日辦理執業登記」,逾期辦理,衛生局將依護理人員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各項業務辦理檢附資料及申請表格連結社團法人臺中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tcnurs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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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請問我是執業中的護理人員,若更改名字(改註)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回答:

第一步:改註 考試院及格證書  表格下載 https://www.tcnurse.org.tw/publicUI/B/B10101.aspx?arg=8D4F06DF6BEC412071

第二步:改註 護理師證書/護士證書  表格下載 https://www.tcnurse.org.tw/publicUI/B/B10101.aspx?arg=8D4F06DF6BEC412071

第三步:請攜帶原執業執照正本、改註後護理師證書/護士證書正本及影本、更名後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照片2張至本會辦理異動手續。

第四步:將上述所有資料及執業執照規費300元至新市政服務中心18號窗口更換執業執照

 
會員專區
 問題: 請問留職停薪需要辦理何種手續 ?
回答:

1.護理人員於執業後有任何異動,皆需要辦理異動手續,可以直接洽詢本會04-23125680或e-mail tcnurse.nurse@msa.hinet.net

2.留職停薪依護理人員法第11條規定辦理,一年以內辦理停業手續;超過一年應辦理歇業註銷手續。

3.留職停薪起始日迄30天內辦理,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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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請問執業登記只能在一處嗎??我若被調去支援其他醫事機構或護理機構,應辦理什麼手續??
回答:

醫事人員只能在一處執業登記,若去兼差要向主管機關(衛生局)申請報備支援(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https://ma.mohw.gov.tw/portal/#/login)

依護理人員法第12條規定,至其他機構支援之前,應由其原執業機構向其所在地主管機關(衛生局)報備,方可至其他處執業。若未報備核准而逕至其他機構支援,將依護理人員法第33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本會劃撥帳號:02859794   戶名:社團法人臺中市護理師護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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